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生产厂授权的所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有效代理授权文件)、经销商。
2.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产品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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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不含税/元) |
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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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01 |
工业酒精 |
含量≥95% 200L/桶 |
吨 |
12 |
4800.00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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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交付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五三里一号。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所供各项物资状态完好,物资表面无缺陷。
2.项目概况:铸钢车间用于砂型加热固定。
3.技术性能指标、执行的技术标准:符合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
4.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5.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6.维保条款:质量保证期内,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厂质保。
7.售后服务及要求:
在质保期内,中标方收到招标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运输途中损坏,需要在48小时内予以调换。
8.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卖方负责将商品以快递或物流等运输方式发运到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9.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约束的主要条款:
合同签订主体:锦州薛铁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结算单位:锦州薛铁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汇款。
(2)合同履约期及相关要求: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分批次供货,成交人接到采购订单后,按照采购订单要求的数量5日内汽车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无
(4)质量保证期限相关约定:验收合格后质保期1年,在质保期内,质保金3%,一年后返回,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予以调换。
四、采购文件获取、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文件发售开始时间距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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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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