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和安县某地表钻探工程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清晰明确,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或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和安县某地表钻探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安县。
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表钻探设计和技术参数要求,开展钻探施工。
地表钻探工作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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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钻孔 类型 |
孔深范围(m) |
设计总长度(m) |
孔径(mm) |
倾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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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斜/直孔 |
0-200 |
5000 |
φ≥75 |
0°~90° |
根据见矿情况调整钻探计划 |
具体任务:
1)主要任务是在已有成果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讨论研究、储量升级工作,依据系统的工程控制,做好针对该地区的勘探工作。
2)在原有钻探工程基础上,通过加密钻探工程主要对该地区内11、12、14、17四条主矿体及周边8、50、52等11条Ⅱ勘查类型矿体进行地表钻探控制,进一步查明该地区矿体赋存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进行综合研究,根据已完工钻孔的见矿情况实时分析结果,灵活布置机动钻工程。
主要实物工作量:
设计钻探工作量约为5000米,内含机动工作量2000米。
5.项目投资额:约400万元。
6.项目工期:自签订合同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
1.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钻探劳务资质及以上,具备风险承担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具备在钻探过程中造成损失赔偿能力。投标人具有雇主责任险的优先。
2.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及以上钻探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及实施团队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疾病,能适应高原地区工作环境。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提供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体检报告、劳动及社保关系证明。
2.2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现场管理人员(含钻工、安全、后勤、资料员等),拟派遣现场工作人员需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年龄45岁以下,持有相应有效证书,并实时在现场进行工作,适应在高原地区的施工作业。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3年1月1日起)同类规模及类似钻探工程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信誉要求
(请登录)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组织勘查现场,费用自理,风险自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18: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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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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