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亚行贷款长治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长治经开区道路工程、配套设施及景观绿化:道路总长度 4.4公里,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约 4.06 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 14 公顷。其中月华街西延和月华南街西延道路工程,建安费约 1.26 亿元,道路全长 2381 米,红线宽度 30 米、配建景观绿化等;鼎新西一路和鼎新西二路道路工程,建安费 0.48 亿元,道路全长 1988 米,红线宽度 28-30 米;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按两个标段组织招标: 第一标段:亚行贷款长治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主要包括月华街西延和月华南街西延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第二标段:亚行贷款长治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主要包括鼎新西一路和鼎新西二路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2.4建设地址:长治经济技术开发区;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10个月)及缺陷责任期;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亚行贷款长治经开区低碳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道路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23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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