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采购计;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清洁智慧供热平台(城区端)项目;
1.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60.8206万元,包括开发建设(包括软件测试、等保测评费、商用密码测评费)1034.1906万元;项目建设管理费8万元、设计费18.63万元。
1.4 采购需求:长春市清洁智慧供热平台(城区端)项目,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基础设施资源服务期3年;
1.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 (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拒绝其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0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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