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拂晓乡庄杨村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1-下浮率)万元;下浮率=13%,投标人按费率报价不得小于下浮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初步设计的深化及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跟踪设计、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建设过程及后期的运营管理等总承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挡墙约390米,新建2处活动场所约1110平方米,新建停车场地2处,配套建设铺装硬化、亮化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不含主管部门审批时间)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续各单项工程工期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确定。招标人对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进入运营期,项目运营期3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方须由运营管理单位担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⑧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9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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