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改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项目程已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备〔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太仓港正和兴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改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安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25.6万元,设备投资2156.4万元,其他投资718万元。改建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原建筑面积13580.62平方米3座木材仓库区域改建为粮食平房仓1座,粮食无害化处理用房1座,粮食钢板筒仓3座,其它区域不做改造。本项目利用自有土地,总占地面积28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95.23平方米,已建建筑物面积1567.0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928.21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粮食筛分除杂系统等13台设备。年用电量438万度,年耗柴油消耗量20吨。
(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包括1座粮食平房仓、3座粮食钢板筒仓、粮食无害化处理用房、卸车用房、移动式焚烧炉、扩建查验自动化设备区的所有工艺系统设备与其相关的海关信息化与综合布线子系统、场站管理系统,包括输送、计量、提升、闸门、设备间的衔接溜管等,以及所有这些设备的配电箱、现场控制箱和由以上箱体引至设备的电缆、桥架等。
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备图深化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订货、设备制造、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试车、通过海关验收、保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3)交付期
现场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12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4)供货地点:江苏省太仓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合同金额≥450万元的海关监管作业场地或海关信息化或口岸查验设施相关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注:合同签约主体必须为投标人同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投标截止当日为准)“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6年1月2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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