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庄煤矿工程车辆租赁(货车、平板车)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因生产需要,计划对新庄煤矿工程车辆租赁(货车、平板车)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庄煤矿工程车辆租赁(货车、平板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庄煤矿工程车辆租赁(货车、平板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人应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证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被委托人参加资格预审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其授权委托书、本人在公司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任职证明为被授权人在单位担任何种职务,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2025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社保关系证明;
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近3年(2023年1月份以来)承担企事业单位工程车辆租赁合同至少一份,合同扫描件及发票,内容不清晰视为无效;
7、资质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运输车辆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所有车辆需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8、财务状况: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流水、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负债表、现金流表、利润表),这四项其中一项均可;
9、项目经理:无要求;
10、投标人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1、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月14日08时30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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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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