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89,254.00元
采购包1(夏茂镇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89,25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789,254.00元
投标保证金: 55,785.0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2061512-电池及能源系统 | 夏茂镇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项目 | 1(项) | 否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789,254.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31 至 2026-01-0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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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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