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费县2025年燃气智慧安全和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覆盖费县沂景花园、芙蓉小区、温和小区等小区及单位,核心建设内容包括户内物联网表、燃气报警器、电磁阀、金属软管等设备更换,以及室外立杠除锈刷漆、低压管道改造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费县;
2.3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县财政配套;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费县2025年燃气智慧安全和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标段,招标控制价29672980.60元。
费县2025年燃气智慧安全和管道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237000.00元。
2.5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8个月;
监理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施工标段:①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安装且子项目包含公用管道GB1级),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①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每日8:30-17:00时,过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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