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睢宁县双沟镇大赵村东、徐宿淮盐高铁南。
2.1.2项目概况:空港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总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m³/d),目前现场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为一期工程,其处理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m³/d),空港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2.1.3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2.1.4服务期限:3年。
2.2本招标项目为壹个标段。招标范围:要求对空港污水处理厂(大赵村)进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的运维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3日09 时30分。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睢宁县双沟镇大赵村东、徐宿淮盐高铁南。
2.1.2项目概况:空港污水处理厂工程规划总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m³/d),目前现场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为一期工程,其处理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m³/d),空港污水处理厂污水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2.1.3合同估算价:约550万元。
2.1.4服务期限:3年。
2.2本招标项目为壹个标段。招标范围:要求对空港污水处理厂(大赵村)进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的运维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23日0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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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空港污水处理厂-大赵村运营维护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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