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柒仟肆佰贰拾捌元零玖分(¥237,428.09)
采购需求:
(1)珠海市工人文化宫大楼宣传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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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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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服务 |
珠海市工人文化宫大楼宣传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237,428.09 |
¥237,428.09 |
(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服务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供应商应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属于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地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9)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诚信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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