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终端产品交货、调试并验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提供信息化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州交警大队移动警务通信信息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书)。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提交主体资格证书(根据企业类型、性质选择其一)原件的扫描件,并完成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函,且承诺财务状况良好,并完成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税收缴纳记录,并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具有良好税收缴纳记录的承诺函,且承诺税收缴纳记录良好,并完成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并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具有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承诺函,且承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良好,并完成电子签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须无重大违法记录,并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完成电子签章。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响应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并完成电子签章。
(请登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以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参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提交“非联合体不分包磋商响应声明函”原件的扫描件,并完成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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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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