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2025-2027年无线零星维护工程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投诉站点、前端业务需求站点及地市搬迁站点的监理服务。涉及变动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隐蔽工程复杂、多专业协调难度大、材料要求较高的维护工程项目,且经委托人委托的维护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结算等过程的监理工作。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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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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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理服务 |
详见工作任务书 |
江西省景德镇市及所属县市区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或实际执行金额履行完毕为止 |
(请登录)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折扣),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87%,供应商响应报价(折扣)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比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12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签订的至少1个无线通信工程监理业绩,业绩金额不低于16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1个订单可计1个合同,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1.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提供以上涉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4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工程)。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同时提供2025年8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1.5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监理服务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
2.1.6供应商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提供承诺函)
2.1.7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提供承诺函)
2.1.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9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10本次询比不接收代理商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12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12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5年12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4日17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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