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机场公司租赁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
1.2 标段名称: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1.3 标段号: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1.4 招标范围与说明:
服务项目:佛山机场公司租赁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主要要求:租赁1台全新重型泡沫消防车。在服务期内,投标人负责对消防车辆进行免费的质保、保养服务。为满足规章要求,投标人应在中标后15个日历日内免费提供1台消防药剂载重量大于8吨的临时周转用车,相关车辆运输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租赁期结束后,该重型泡沫消防车的所有权由投标人转移至招标人,产权划转如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租赁的全新重型泡沫消防车到货验收后,临时周转用车归还投标人。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三年合计费用限价金额为1,440,000.00元(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项目预算:三年1,440,000.00元(不含税)
1.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被列入招标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被列入中国东航“禁止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8、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录、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1.6 采购清单:
佛山机场公司租赁重型泡沫消防车项目 报名后查看
1.7 公司业绩要求:
/
2.
公告结束日期(报名截止):
2026-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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