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8.6000万元(人民币)(暂定,以上级实际下达的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458.6000万元(人民币)(暂定,以上级实际下达的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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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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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泰县单村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二期)项目 |
1(年) |
4586000 |
4586000 |
4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管护期,管护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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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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