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年产30GWh锂离子电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坛发改备(20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创新航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年产30GWh锂离子电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监理(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常州市金坛区;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4万?,新建车间、设备用房及辅助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地面道路、停车场等综合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新建年产30GWh锂离子电池项目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3)施工组织协调;(4)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和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5)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前期及竣工手续(包括结算审计)等服务。
2.4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5工程概算投资额:受监工程造价约111253万元;
2.6监理合同估算价:560万元;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8标段编号:A3204。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的专业及资质等级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监理员8名;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总监无在监项目;
3.10其它要求:/
四、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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