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张兴矿区采输卤扩建项目地面安装工程无损检测探伤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张兴矿区。
2.2工程规模:张兴矿区采输卤扩建项目地面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7组采卤接替井组和四口排卤井配套阀组和管网、张兴场站升级改造、新增1套采输卤设备(包括新增1台1300方注水泵、1台1300方输卤泵、1台300方反冲洗泵、2台2200方去净化车间输卤泵及3台1500方转卤泵)、新建1座4500方清水储罐、2座10000方淡盐水储罐,1座10000方卤水储罐,2座15000方卤水储罐及35亩卤水缓存区新建,通过本项目,张兴矿区生产规模将由300万吨/年提升为600万吨/年(折合卤水量2400万m³/a,3000m³/h)。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95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4服务期限:22个月,计划2026年2月28日开工,2027年12月31日前完工并完成竣工资料交付。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张兴矿区采输卤扩建项目地面安装工程7组接替井和4口排卤井配套管网阀组、1套(8台)采输卤设备、6座储罐、张兴矿区站内升级改造、35亩卤水缓存区新建及地面配套管线等无损检测服务工作、出具相应正式资料与报告工作,并接受甲方对现场检测及报告出具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7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合同、图纸。
2.8质量要求: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确保提交的检测报告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2.9.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②投标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检测范围包括CG或同时包括RT、UT、MT和PT)且具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评定证书B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的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无损检测类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累计金额也要在人民币150万元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失信惩戒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及以上证书,且批准项目同时包含RT、UT、MT、PT(提供证书复印件);
b、项目经理从事无损检测工作在5年以上(提供承诺书);
c、项目经理具有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d、项目经理持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其他人员:
拟派作业人员(项目经理除外)至少具有3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Ⅱ级及以上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拟派作业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材料缺一不予认可。
2)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从注册成立后至参加本投标之日止,在企业销售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9:00至2026年1月7日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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