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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YG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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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鸡亭社区西林西里142-5、142-6号房屋南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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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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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1233367.96元,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磋商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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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金鸡亭社区西林西里142-5、142-6号房屋南侧边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项;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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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
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要求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材料: 1.供应商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格式提供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供应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属于根据政府有关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可统一自动延期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资质证书后附上相关情况说明(格式自拟),说明本单位是属于自动延续的情形,同时提供统一延期的相关文件或通知等材料。 7.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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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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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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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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