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23
项目名称:晴隆县花贡镇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三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4002
预算金额(元):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购置医疗设备23台(套),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晴隆县花贡镇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三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2900000.00
最高限价(元):2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医疗设备23台(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除CT外其他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20日历天内完成CT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投标供应商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 机构代码证;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 2025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提供此项,则界定为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2022 年 12 月至 2025 年12 月)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5 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期间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禁止期限截止日期应当在本项目公告发布前)的除外。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0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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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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