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 雄县大清河起点为新盖房枢纽,终点为张青口村
二、招标编号: ACE
三、招标人: 安徽建工水利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安全文明设施材料 采购,数量约为 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货地点为 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剩余段施工一标段项目施工范围内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2.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类似业绩合同1份,金额不少于20万元【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投标文件须附不低于本次业绩要求金额80%的发票(或银行转帐记录)】 。
3.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投标时承诺项目负责人须配合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协助工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单位法人或授权人,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
4.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投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5年 12 月30 日至2026年 1 月 4 日 15时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500 元/份(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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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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