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型不动产ABS项目公开选聘计划管理人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型不动产ABS项目公开选聘计划管理人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型不动产ABS项目公开选聘计划管理人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GG(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GGWZ00219
2.5 项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
2.6 项目规模:本项目拟发行持有型不动产ABS产品,发行规模约6亿元,具体发行金额、资产选择、发行结构等要素以及后续安排视基础资产情况确定,并可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适时调整。
2.7 项目投资估算:发行规模约6亿元。
2.8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本产品存续期终止之日
2.9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选聘1家计划管理人,负责组织和推荐具备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负责本次持有型不动产ABS项目申报、发行、销售,负责专项计划的设立与日常运营,负责专项计划的管理、信息披露、收益分配与清算、风险监控以及发行后信息披露、市场维护等全流程服务内容。本次招标采用总包形式,按发行规模年费率的方式招标,年费率不超过0.15%(含申报期间和存续期间所有中介机构费用)。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预估首年费用不超过90万(按照发行规模6亿元、费率0.15%估算)
2.13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许可证业务范围需明确包含“证券资产管理”(资质持有方需为投标人或其资管子公司或其母公司100%控股的资管子公司)。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0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