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特定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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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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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二-2-1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二、资格审查”第3条“a.基本资格证明文件”表格中序号2至序号7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②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承诺函(若有)应为原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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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资格要求1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须提供其主体法人的授权函)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同一法人的两家或以上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前述情况,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不合格。注:若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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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资格要求2 |
投标人202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等级D级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电子税务局网站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等级证明材料。 |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6日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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