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827500.0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827500.00
合同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元):8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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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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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客用电梯1 |
827500.00 |
8000.00 |
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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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客用电梯2 |
合同履行期限:货物应于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中标人须负责设备进场至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前的保管工作。若因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延迟交付,交付期可顺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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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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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1 |
(1)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许可等级为C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制造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应至少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代表技术参数不限);(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客梯级别为C级(含)以上。已换新证的招标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级别C级(含)以上或许可参数至少满足本项目所有招标电梯的额定速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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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2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将电梯货物外的钢结构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承担主体应满足:(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注:投标截止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和前述第(1)项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具有前述第(1)项资质的,可不进行分包但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未按本项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中标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及服务质量负连带责任。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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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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