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沧县北四盘片区综合管网项目已由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沧县发改投字【2025】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5245.53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卫城街(乾元街-熙平路)、卫城街(熙平路-新华西路)、领翠路(枣乡大道-梨花街)、领翠路(卫城街-枣乡大道)、金穗路(卫城街一枣乡大道)、金穗路(枣乡大道一梨花街)、文雅街(领翠路-新华西路)共七条道路,项目总占地面积3.176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1200钢筋混凝土雨水道729米,d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286米,d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60米,DN6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889.9米,DN500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型)污水管1054.6米,电力排管2627米,通信排管2662米及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地点:位于沧县玖樾臺项目西侧、领熙府小区西侧、领熙府北区北侧和南侧、领熙府南区东侧、翠湖项目北侧和南侧。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349.167373万元。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30 09:00至2026-01-07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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