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综合场地建设改造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5-
三、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鄠邑区,改造内容包括:停车场整修约11000㎡,倒塌围墙修复约100m,铺填道路约2068㎡,宿舍场地整修约3300㎡,导演部旁场地整修(隔离围栏安装约19m,围墙砌筑约380m),北院1房屋改造(更换窗户约200㎡、更换门约21樘、卫生间改造2套),北院2房屋改造约147㎡(屋面防水修复、室内外门窗更换,内外墙面涂料翻新、室外场地硬化),南院改造(餐厅约140㎡,宿舍楼更换窗户约200㎡、更换门约22樘、卫生间改造2套,篮球场地坪漆翻新576㎡),仓库改造约2900㎡(宿办楼210㎡门窗更换,墙面、吊顶返修,库房800㎡门窗更换,墙面、吊顶返修,电气线路改造)。集装箱集中存放场地改造约800㎡;拆除原有活动板房旱厕约300㎡,新建环保移动式公厕(80蹲位),导调中心库房屋面防水零星维修约500㎡等改造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最高限价:人民币 6,996,914.37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同时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程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程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一)发售时间:2025年12月29 日至2026年 1月 6 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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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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