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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技术标准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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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定点服务 |
车辆配件及维修工具的购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维护。 |
1、能满足所属所有车型维修以及配件、维修工具的购买。2、配件及维修工具供应商采购渠道必须为正规的官方进货渠道,能提供24小时内上门服务。3、配货质量:必须使用、销售原厂正品配件,不得使用、销售假冒伪劣配件及翻新件。4、供应商零配件进货价格以及维修费用必须做到公开、透明、真实,结算时必须提供官方渠道进货凭证。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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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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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01包60万元;
3. 本项目第01包确定2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3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必须具有汽车维修二类(含)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6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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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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