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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30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FS01ZC69

项目名称: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采购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磋商公告电子版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新城院区住院18楼新生儿科温馨病房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失信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失信记录;如在上述网站查询到相关失信记录,但实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电子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及《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电子证书上面的“有效期”和“使用有效期”均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在有效期内或者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样式无要求手写签名的除外。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a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7)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请登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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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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