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2026年废水、污泥焚烧废气及厂界环境空气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 华北石化公司2026年废水、污泥焚烧废气及厂界环境空气检测服务项目 |
| 项目概况: | 按照《华北石化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点位环境监测工作,监测因子、频次、监测方法均符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等相关标准要求,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CMA检测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资质条件: (1)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本采购文件)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MA 监测资质证书; (3)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涵盖合同约定主要污染物因子; (4)持有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近一年未被生态环境管理部门通报过弄虚作假; (6)具备充足的仪器设备保证服务质量; (7)应急监测服务需求,应具备接到通知 3 小时内到厂监测能力。 其中,第(1)-(4)项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证明,第(5)-(7)项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3. 业绩要求: (1)近三年在石油石化行业至少有1个同类有效业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合同条款和合同签字页扫描件、有效发票等证明资料。 (2)具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委托执法监测业绩,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主要合同条款和合同签字页扫描件、有效发票等证明资料。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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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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