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中古16-p井与塔中86-3井位于新疆沙雅县境内,计划开钻日期2026年1月25日。
2.2招标范围:(1)录井:综合录井。(2)其他:井筒液面监测,元素录井等评价录井项目,具体以作业通知书为准。
2.3服务期限: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技术服务的企业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实施录井作业的队伍资质,且队伍不存在停工整顿的状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队伍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2)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服务队伍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的承诺。其中,停工整顿结束验收合格的队伍除提供处于非停工整顿状态承诺外,另行提供油田业务部门向市场(招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的验收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录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类型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关键岗位包括:队长、地质师、联机员。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
(2)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本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至少1井次国内录井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扫描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3.4设备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
3.7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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