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质检院清新分部调节室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优化招标文件条款、项目延期 更正内容: 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0:00,更正为:2026-1-14 09:30:00。 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开标时间:********:30:00,更正为:2026-1-14 09:30:00。 序号 章节 原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后采购文件内容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交货(含安装、调试),并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之日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含安装、调试),并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之日止。 2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项目说明” 8、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参)要求(包括标有要“★”、“▲”及未标记符号的技术(参数)条款): (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者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条款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8、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包括标有“▲”及未标记符号的技术(参数)条款): (1)采购需求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彩页,或者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等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外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2)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投标人在《技术条款响应表》中的响应描述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内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为准。 (3)标有“★”符号的技术(参数)条款,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材料。 3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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