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名称 |
核心区一期市政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德(英德)产业园厂前路及周边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名称 |
广德(英德)产业园厂前路及周边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核心区核心区东部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为广德(英德)产业园厂前路及周边配套工程,总建设用地面积约96868.62平方米;建设范围包括生态停车场及厂前路两侧配套建设,其中生态停车场面积约9770 平方米、厂前路两侧配套建设约240米。 |
| 招标内容 |
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电工程、拆除工程、土石工程、管线迁改、交通工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工期:270日历天。 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投标文件承诺工期。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801.9390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2025年11月或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本项目包含超过5000平方米的地面停车场的硬质铺装工程。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①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②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未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30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19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来源:项目来源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011091135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方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