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红旗品牌培训赋能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 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2026年红旗品牌培训赋能项目
2.2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3,178,400.00元,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垫资能力,垫资金额不低于317.84万人民币,垫资周期不低于12个月,需提供承诺函。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5年及以上汽车行业培训及运营业务经验;提供1个2020年及以前的汽车行业产品培训及运营或岗位培训及运营项目的服务合同。
2、投标人在2023年-2025年期间拥有至少2个与主流豪华乘用车或主流合资乘用车或主流自主乘用车或造车新势力品牌合作的培训或运营项目,包含产品对比试驾培训运营或岗位培训认证培训运营等项目。
提供与品牌方直接签署的服务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绩必须为投标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②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③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④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⑤如合同复印件体现不出具体要求的内容,需要加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注:
服务品牌说明:
主流豪华乘用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红旗、奥迪、宝马、奔驰、凯迪拉克、捷豹路虎、雷克萨斯、沃尔沃、林肯、英菲尼迪、特斯拉、保时捷、宾利、劳斯莱斯、兰博基尼等;
主流合资乘用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大众、别克、丰田、本田等传统汽车品牌;
主流自主乘用车品牌:参照或相当于比亚迪、吉利、长安、奔腾等汽车品牌;
造车新势力品牌:理想、蔚来、小鹏、问界、小米等有量产交付车型的造车新势力。
3.1.4人员要求
3.1.4.1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即项目负责人):5年及以上本行业从业经验,且以项目经理身份服务过3家及以上主流豪华乘用车或主流合资乘用车或主流自主乘用车或造车新势力品牌培训业务;
2)服务团队(含全职美工设计人员,含项目经理)需10人及以上,且具备3年及以上培训活动运营工作经验。
需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至少6个月)的社保证明、人员简历。
注:
1)总公司投标时提供其分、子公司的人员无效,分、子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的人员无效。
2)人员需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社保直缴,即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需为投标人自身),提供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近半年(2025年6月至今,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1.4.2(1)服务团队原则上需与投标时提供的团队人员一致,如有变动需报备招标人同意,并在 1个自然日内将人员补齐;如招标人对团队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更换,并在 1个自然日内补充调整完毕。
(2)如不能按照前述要求进行人员配置,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同时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和维权费用。
提供承诺函
3.1.5其他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投标人需谨慎报价,禁止恶意低价或严重背离市场价格规律报价。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中标价格执行
(2)投标公司所投标书中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且有效,如招标人发现投标公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利无条件即刻取消投标公司投标资格或中标身份。
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9日23:00至2026年1月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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