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城市交通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一期)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城市交通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2025)1023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合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城市交通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包河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等78处道路交口现状交通信号灯杆件,新建240套非机动车信号灯及导向指引牌;利用包河大道与中山路交口等15处道路交口现状交通信号灯杆件,新建40套路口信息提示诱导屏;利用包河大道、金寨路、郎溪路等20处现状道路龙门架,新建20套快速路交通诱导屏;完善怀宁路、上海路标志、标线及护栏等。
2.7 合同估算价:897.94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120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快速路交通诱导屏、非机动车信号灯及导向指引牌、路口信息提示诱导屏、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疑、工程量清单等。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相关专业(或信息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城市道路智能交通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信号控制系统),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50万元。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10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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