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110千伏松园(嘉禾望岗)输变电、黄金围输变电及通信,汇景站、太平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供电局110千伏松园(嘉禾望岗)输变电、黄金围输变电及通信,汇景站、太平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
2.3招标范围: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4承包方式: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分类:专项。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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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工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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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1.110千伏松园(嘉禾望岗)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不含通信部分)施工 |
3211.783385 |
3211.783385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4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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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2.110千伏黄金围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不含通信部分)施工 |
1697.23032 |
1697.23032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2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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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3.110千伏汇景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
645.2731 |
645.2731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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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4.110千伏太平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
560.849191 |
560.849191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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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
标段5.110千伏黄金围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通信部分)施工 |
51.558405 |
51.558405 |
详见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
/ |
1 |
否 |
备注:(1)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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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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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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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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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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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
3.2专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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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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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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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1.110千伏松园(嘉禾望岗)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不含通信部分)施工,标段3.110千伏汇景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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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2.110千伏黄金围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不含通信部分)施工,110千伏主网输变电工程施工[标段4.110千伏太平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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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企业资质要求:1.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已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4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如,投标截止日期在8月份,则提供8月前4个月:4-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建造师电子证书中如有签名图像及手写签名要求的,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否则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5.110千伏黄金围输变电工程(电气分册)(通信部分)施工 |
备注:
1、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资质有效期已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投标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 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的有关政策。
2、 关于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使用电子注册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凡提供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应在打印的电子证书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证书如有标示“使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个别地区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没有电子签名对照,或没有“使用有效期”的,以证书上的有效信息在有效期内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9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1月04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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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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