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元):11830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35000000.00,标包2:30000000.00,标包3:26650000.00,标包4:266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PET/MR)1台(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2
标项名称: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1台(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3
标项名称: 医用直线加速器(LA)-(1)1台(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项4
标项名称: 医用直线加速器(LA)-(2)1台(套)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66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完成后,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以厂家证明材料为准,产品应为原厂全新、未启封)。具体送货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并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因工程节点客观原因顺延的,交货期相应顺延。,标包2:合同签订完成后,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以厂家证明材料为准,产品应为原厂全新、未启封)。具体送货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并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因工程节点客观原因顺延的,交货期相应顺延。,标包3:合同签订完成后,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以厂家证明材料为准,产品应为原厂全新、未启封)。具体送货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并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因工程节点客观原因顺延的,交货期相应顺延。,标包4:合同签订完成后,2026年5月31日前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发货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进口设备不超过6个月。以厂家证明材料为准,产品应为原厂全新、未启封)。具体送货日期由甲方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并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因工程节点客观原因顺延的,交货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标项2:,标项3:,标项4: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标项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零申报或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标项2: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标项3: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标项4: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③针对本项目允许原装进口产品投标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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