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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办公环境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9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办公环境提升项目,针对公司办公运营需求对办公环境部分区域进行改造提升。
    1.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包括系统集成服务(涉及办公内外网、设备网、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会议系统);空调系统 ;展厅及指挥运营中心;其他零星需增项目;后厨运营配套提升;电力增容;优化挑空层等内容。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陕西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办公环境提升项目 办公环境提升 - 1 西安市高新区科创基金园。 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整体完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594.49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含)。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其他要求:
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施工单位应具备:(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设计单位应具备:(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设计综合资质。以上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注:(1)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关政策新旧对应原则认定企业资质。(2)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的,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建议投标人可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须具备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不含发布当日)至少一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本次采购内容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果是框架加订单形式,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以订单或结算单签署时间及金额核准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 人;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 人 。(4)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1人;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1人。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在本单位2025年1月以后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ABC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最新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须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且该证书在复审期限内已进行复审。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2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2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01月2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0)同标包机器码雷同(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文件码雷同(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领取文件联系人雷同、同标段文件上传IP雷同、同标段文件下载IP雷同等均认定为“串通投标”均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2-5年内禁止参加中国电信(含所有下属企业)的所有竞争性采购项目。;
    (2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1月04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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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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