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城街道永禄片区林木种植工程,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5】36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北城街道永禄片区林木种植工程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SXHJ
3、项目规模:项目涵盖东山村、铺上村、秋子村、永禄村及浩王线沿线的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112385平方米。4、建设地点: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永禄片区。
5、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高平市北城街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6、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北城街道永禄片区林木种植工程EPC总承包,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完成本项目所包含工程的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7、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8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7个月)8、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规范,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9、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04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23.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5.7万元,预备费151.1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本公告要求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委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2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00至2026年1月3日2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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