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模:该工程起点为西村连接线,终点为禹王大街,全长 536.939 米,在K0+145.282 处新建人行通道,长 25 米,净高 2.5 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西村连接线-禹王大街)(EPC 总承包)(1)招标金额:1262 万元。其中,设计费 25.5 万元;建安工程费 1236.5 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包括本项目整体施工图设计、各专业设计之间的协调、现场配合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包括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验收、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3)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4)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项目地点:夏县县城东南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夏县新城纵一路及连接线道路建设工程(西村连接线-禹王大街)(EPC 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则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 2 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0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6 年 1 月 6 日 23 时 59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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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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