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UHOLHQ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投标人###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项目编号:UHOLHQC********)”现作以下更正: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UHOLHQC********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AB包)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更正内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正为:“2026年1月14日9:00:00-9:30:00”;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评分项目“配送场所情况”、“种植(养殖)基地情况”、“冷库情况”、“食品检测建设情况”中“评分准则”注释部分更正为:“注:若因政策等非投标人主观原因导致无法取得上述场地产权证明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以下替代证明材料之一,以证明其对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使用权益:1.由场地实际权利人出具的、明确授予投标人相关权益的合法有效书面说明;2.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场地权属及投标人使用权益的有效法律文件(如历史取得文件、政府出具的证明、长期租赁合同等)。若上述场地涉及多个共有产权人或需共同签署文件的其他必要主体,投标人必须提供已获全部相关权利人完整、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如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授权委托**效授权,相关协议对未授权的权利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确保其就投标所涉场地享有的权益(包括使用权、经营权等)在投标及后续合同履行期间内持续有效、合法无争议。因场地权属不清、权利存在瑕疵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被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合理认可而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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