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务车(含救护车)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一级、二级、三级车辆维修保养;大、二保加强、小修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到场接车、24小时拖车服务、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和其他相关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说明:投标人应能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一级、二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包括大、中、小型机动车辆整车保养、发动机维修、传动系统维修、悬挂系统维修、制动系统维修、转向系统维修等汽车维修,代办车辆年审及其他车管业务。
3.服务期: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形式,每一年度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和中标人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合同。
4.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15万元/年,不超项目限额情况下,按需服务,按实结算。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项目地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二类或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经营备案材料;或原已取得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二类或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非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人必须于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驻)服务机构办妥工商注册登记并为本项目从业服务人员购买社保,非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项的承诺并明确承诺需要办妥工商注册登记的用时天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领购(投标登记)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售价:500元人民币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1月22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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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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