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甘肃警察学院的委托,对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驾驶员培训机构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驾驶员培训机构项目
二、项目编号:ZY
三、采购内容:甘肃警察学院引进驾驶员培训机构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
四、项目预算:场地租赁费不低于15万元/年;学生报名费按C1、C2分别报价,报名费报价中不含体检费和考试费,但应包括其他所有费用(如临考前看场地费)。
五、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每年一签。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③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需提供自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至少15辆符合国家标准的教练车及15名持证教练员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对应准驾车型培训。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30至2026年1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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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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