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项目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 业主为四川省自贡市水务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 釜溪河水系治理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自贡釜溪河水系治理工程项目 经理部,本项目地被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自贡市东部新城水系工程包括:宜家河河道工程、永田路东段道路工程、长滩河 截污干管工程,双凤湿地公园工程,宜家河绿化工程,宜家河商业体工程。宜家河河道工程全长 3782 米,属于新建河道,水利工程已施工完成,剩余景观绿化工程;永田路东段道路工程全长 0.855Km 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长滩河截污干管工程新建管道总长 11630 米,管径 d600~d1200,其中东岸长 6350 米,管径 d600~d800,西岸长 5280 米,管 径 d600~d1200;双河口至凤凰坝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湿地公园(凤凰桥至大同桥段)、枧杆 桥提升改造工程、双河口大桥提升改造工程、老新桥闸出险加固工程、光凤路延伸道路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销售种植各类栽种植物5万株、地被植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生产能力承诺书。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须出具垫款承诺书,承诺垫款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投标产品植物须保证95%以上成活率,要求质保期1年内发生质量问题无条件更换,须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
(5)供货业绩:谈判供应商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谈判供应商具有2023年或2024年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新成立的生产商和贸易商,提供成立之后的即可。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2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贸易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6年1月7日下午16时30分……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9:30;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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