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物业: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18号(原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场地)
三、招商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商物业为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18号(原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场地),整体招商,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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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商物业名称 |
物业位置 |
建筑面积(㎡) |
租赁期限(年) |
经营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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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18号(原韶关市浈江区站南路粤辉日用品批发市场及露天停车场地场地) |
韶关市浈江区 站南路18号 |
建筑物 |
22705.29 |
5+5 |
仓储物流、停车场、消防通道、人行道、空地等配套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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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 道路 |
127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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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招商文件费用500元/份。
2.招商业态为严禁经营扰民业态以及其他高污染、高噪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项目,并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对经营场所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
3.在正式签订合同前,中商户需一次性预交3个月租金以及相当于3个月租金额的租赁保证金和相当于3个月租金额的安全保证金。
4.中商户需知悉原承租人仍在使用租赁物业,可能产生法律纠纷问题,在招商程序完成后,需与招商人共同配合完成清理租赁物业,清退原承租人的工作,原承租人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招商人向中商人交付物业日期相应顺延,以招商方具体通知之日交付场地,承租期起计。在中商后二年内仍无法交付租赁物,本次招商取消,双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招商人无息返还保证金后租赁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责。
5.在中商公示前,经资信审查符合要求后,中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需与招商人签订《担保函》同意为竞商人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签订工作,视为自动放弃中商资格。
6.中商人在首个5年租赁期内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在招商方同意继续出租该物业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约下一个5年。续租期内的首年租金在不低于第三方评估价、不低于上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续租期内年递增率1%。
7.原承租方如未能中商,需在招商评审会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物业腾空并交还招商人。延迟交还房屋期间须以本次招商产生的中商价向招商人缴纳300%的占用场地使用费,且招商人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竞商保证金。原承租方须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给出租方和新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在原承租方按期完好交还物业、结清费用、完成设施设备的更名手续及变更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招商人将原承租方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招商人在收回物业后通知中商人按物业现状交付,如因原承租方逾期交付物业的,招商人可以相应延后交付物业且无需承担责任。
9.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历史原因本租赁物业可能存在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及消防审批验收等风险、可能存在场地清场法律纠纷无法按时交付租赁物等风险,可能存在取消招商、双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互不追责等风险。意向竞商人须自行评估和承担投资风险,自行决定是否参与竞商。凡报名的竞商人均视为接受招商文件,清楚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及全部情况,已知悉招商公告及招商文件的全部规定及内容,自愿遵照招商文件履行义务并承担所有后果与责任,如中商人以租赁物无产权登记、无法办理租赁备案、不符合竞商目的、承租使用用途等理由取消交易或拒绝按招商文件的租赁合同签署的,均视为放弃中商资格,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招商人。
10.中商后,中商人须按政府法规以自己的名义自行在合理期限内办理经营所需一切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消防、卫生等)及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商人如因物业用途或装修改造未得到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导致中商物业未能正常营业,招商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中商人须在租期内自行聘请经招商人认可的有资质的物业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管理(日常维修及大中修费用及更新改造费用由中商人支付),并接受招商人的监督。
12.中商人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否则招商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并不予退回保证金。
13.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房屋清场等原因导致延误交付房屋或不能交付房屋,招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中商人须在6个月内自行出资对招商物业的消防系统按经营业态对应的国家消防规范进行改造并通过消防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接受招商人的监督,如未能按约定日期完成消防验收手续,按1000元/天向招商人支付违约金。考虑到消防工程施工、验收需要时间,给予合同期内3个月免租期。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实缴资本金额须达到 100万元及以上,另须提供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验资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竞商人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纪录或不良诚信纪录(需提供资信证明材料)。
3.竞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意为竞商人履行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需提供竞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工商查询资料证明)
4.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的行为。
5.经集团公司综合评定通过的有效期内黑名单商家包括但不限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控股子公司以及前述主体另行出资设立的企业,不能参与竞商。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3日下午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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