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气田 2026 年气井井口及管线移动注醇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
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针对各厂冬季采气管线冻堵
情况,计划采用撬装移动注醇设备对气井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以满足生产需要 项目估算金额
3337400.00 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 招标范围: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冬季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 8140 井次,招标工作量
(加注井次及车辆配置)为预估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各厂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为准,若投标人在已完
成评审的两个标段中标,该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在本项目两个标段中标,但人员及设
备不得与已中标标段的人员及设备重复,否则否决其本标段投标。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次仅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2.4 标段描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针对各厂冬季采气管线冻堵
情况,计划采用撬装移动注醇设备对气井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以满足生产需要
2.5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
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
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0 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甲醇或
药剂加注类似技术服务相关业绩。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投标人
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
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需求
(须包含三类危险货物)。
人员要求:1.配备技术负责人(队长)1 人,安全员 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队长)兼任),安
全员需取得应
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标段配套 9 支队伍,每支队伍应至少各配备 1 名驾驶员、1 名押运员、2 名操作工(驾驶员、押
运员可兼职操作工),驾驶员应有符合适驾车型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应有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现场作业每支队伍至少 2 人。
3.投标人须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持有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
长庆油田培训机构颁发的 HSE 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每支队伍设备要求:标段配套 9 支队伍。每支队伍须配备 1 辆运输车、1 台注剂泵(须为投标人
自有)。
注剂泵排量大于等于 600L/H;额定压力:35MPa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2026-01-04 23:59:00 ……招标文件购买
本招标项目 长庆气田 2026 年气井井口及管线移动注醇技术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
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针对各厂冬季采气管线冻堵
情况,计划采用撬装移动注醇设备对气井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以满足生产需要 项目估算金额
3337400.00 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 招标范围: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冬季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 8140 井次,招标工作量
(加注井次及车辆配置)为预估工作量,实际工作量以各厂现场实际情况调整为准,若投标人在已完
成评审的两个标段中标,该标段将不再参与评审。同一投标人可在本项目两个标段中标,但人员及设
备不得与已中标标段的人员及设备重复,否则否决其本标段投标。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八个标段,本次仅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2.4 标段描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针对各厂冬季采气管线冻堵
情况,计划采用撬装移动注醇设备对气井井口及地面管线注醇,以满足生产需要
2.5 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四采油厂、第六采气厂境内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
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 2024 年但距 2025 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
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
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0 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甲醇或
药剂加注类似技术服务相关业绩。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类内容,投标人
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
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满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需求
(须包含三类危险货物)。
人员要求:1.配备技术负责人(队长)1 人,安全员 1 人(可由技术负责人(队长)兼任),安
全员需取得应
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标段配套 9 支队伍,每支队伍应至少各配备 1 名驾驶员、1 名押运员、2 名操作工(驾驶员、押
运员可兼职操作工),驾驶员应有符合适驾车型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应有道
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现场作业每支队伍至少 2 人。
3.投标人须承诺(未承诺则否决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所有人员持有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
长庆油田培训机构颁发的 HSE 培训合格证、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培训合格证。
每支队伍设备要求:标段配套 9 支队伍。每支队伍须配备 1 辆运输车、1 台注剂泵(须为投标人
自有)。
注剂泵排量大于等于 600L/H;额定压力:35MPa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
至 2026-01-04 23:59:00 ……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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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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