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合同包2(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测量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测量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测量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时);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鄠邑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测量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的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须一致),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节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时);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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