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万元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实现生活垃圾利用资源化、源头轻量化和管理智能化的目标,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参与率,确保提升区域内住宅小区垃圾分类质量,对工房南区、工房北区、河苑新村、圩墩新村、荷花苑、福鑫园、文萃苑、河苑家园四期、湖港名居、花溪兰庭、站北新村(老中新)等13个小区垃圾分类达标小区运营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考核分数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营业执照
3.供应商信用记录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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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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