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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江北新区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2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芜湖江北新区城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最高限价:64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规划范围为大龙湾片区(含北湾园区、西湾高科园区)、沈巷铁路以南片区,规划面积约78.3平方公里,研究范围约220平方公里。主要内容包括:(1)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提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等布局方案。(2)梳理江北新区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提出规划原则和目标,合理确定片区排水体制、污水系统布局;(3)实地测绘收集规划范围内已建污水管道、中途提升泵站及污水处理厂实际建设规模、高程、流向等实测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类;(4)合理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明确污水系统工程“十五五”分年度建设计划,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做好近远期的统筹安排和有效衔接,以提升江北新区污水收集处理的能力和效率。

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单位,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附在联合协议之后。投标文件除联合协议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以下(1)或(2)资质:

(1)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2)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

3.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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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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