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委托代订外出维稳差旅事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商务服务 | 委托代订外出维稳差旅事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或服务期限满两年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及分支机构登记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委托代订外出维稳差旅事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委托代订外出维稳差旅事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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