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井陉停车区警务站拆除重建工程
1.2采购人:河北石太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概况: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总体呈东西走向,路线起于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向西途径鹿泉区、井陉县,终于井陉县核桃园村西南的冀晋省界,与青银高速公路山西段相接。路线全长51.635km(右线49.391km)G2002石家庄绕城高速石家庄西端口收费站至石太枢纽段及G20青银高速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改扩建工程概算批复85.1亿元。
因石太高速改扩建施工需要,需将井陉停车区高速交警警务站拆除重建。建筑概况:警务站建筑面积88.10m;安检大棚建筑面积228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井陉停车区警务站拆除重建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等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工期:5个月。
2.5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房建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响应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0)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11)其他: 无 。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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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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