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兴仁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49.00万元
最高限价:49.00万元
采购数量:1项
采购范围:开展兴仁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服务工作,规划编制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22.17 平方公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兴仁市建成区。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中的承诺函;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的承诺函。
(2)特殊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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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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